巴西骚乱凸显复杂政治局面,三个信号耐人寻味******
中新网1月10日电(记者 孟湘君)名家艺术品被破坏、多间办公室遭冲击、桌椅被掀翻、文件散落一地……
当地时间1月8日,成千上万的示威者身着统一服装、手持国旗、横幅和棍棒,闯入国会、总统府和联邦最高法院,并与军警发生冲突,甚至盗走总统卫队武器。
如此混乱的场景,让外媒联想到两年前,美国国会遭暴力冲击的场景。然而,这一次,不是美国前总统特朗普支持者,而是“巴西特朗普”支持者,冲闯和破坏了巴西国家权力机构的办公场所。
当地时间1月8日,巴西国会前,一名男子在前总统博索纳罗支持者举行的反政府示威现场挥舞巴西国旗。
新上任不久的巴西总统卢拉紧急部署平息骚乱,目前已有逾400人被捕。回顾事件,至少传递出三个耐人寻味的信号,凸显该国政治局面之复杂。
第一个信号:
骚乱时机耐人寻味
这场骚乱,在巴西首都巴西利亚爆发。事发时,巴西总统卢拉正在圣保罗州视察暴雨灾情。
在随后的紧急讲话中,卢拉强烈谴责骚乱事件,指责政府建筑被“法西斯分子”和“狂热分子”攻占,是“野蛮行为”。目前,他已回到遭破坏的总统府。
资料图:巴西总统卢拉。
卢拉誓言严惩骚乱制造者,铲除幕后资助者。他果断签署联邦干预安全法令,加强首都巴西利亚安保,多管齐下应对冲击。
其一,下令国民警卫队进驻巴西利亚,以恢复秩序。
其二,下令关闭巴西利亚市中心24小时,包括行政和政府大楼所在主干道,宣布当地进入联邦安全干预状态,持续到1月31日。
其三,撤换当地公共安全负责人,任命司法部副部长卡佩利为新负责人。
目前,据巴西联邦区州长罗查透露,已有400多名参与骚乱者被捕。巴西《圣保罗页报》称,为将示威者赶出相关建筑,军警、联邦警察、装甲车、直升机齐齐出动,催泪瓦斯弹、震撼弹、胡椒喷雾纷纷上阵……
总体可见,事态还是挺严重的,影响也不小。
虽然正式调查结果出来前,一切都只是猜测,但细观事件第一个耐人寻味的信号,来自骚乱发生的时机和形式。
当地时间1月8日,巴西首都巴西利亚,前总统博索纳罗支持者举行示威反对总统卢拉。
至少,有三点引人思考:
第一,骚乱发生时卢拉刚上任一周多,事发时总统不在总统府,这是时机凑巧还是精心选择?
第二,正如卢拉所说,是首都安全出现“疏漏”让示威者有机可乘,也导致首都安全负责人紧急换将。那么,“疏漏”究竟从何而来?
第三,骚乱形式为何如外媒所言,与北美的那个“超级大国”类似?
第二个信号:
前总统表现耐人寻味
事实上,巴西正处在政治紧张和两极分化加剧的气氛当中。
一方面,是前总统博索纳罗为代表的右翼势力不甘败选;另一方面,是总统卢拉为代表的左翼力量重返权力中心。两股力量激烈博弈,造就了巴西政治形势的复杂多变。
资料图:博索纳罗在第76届联合国大会上发言。
博索纳罗被称为“巴西特朗普”。他曾在巴西国民议会下议院,度过了作为边缘议员的七届任期,也曾表达对该国军事独裁统治时期的怀念。由于在经济、新冠疫情和保护亚马孙热带雨林等方面应对不力,竞选连任时,他失去了温和派选民的支持。
在此之际,第二个耐人寻味的信号出现了,那就是博索纳罗的表现。
自竞选落败以来,虽然其支持者一直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质疑总统大选结果的公正性,大肆鼓噪和开展破坏行动,甚至呼吁发动军事政变让卢拉下台,但博索纳罗本人在公共场合几近缄默。
就连博索纳罗的副总统莫朗也批评其未能及时安抚和团结国家,而是“让反民主情绪制造混乱和割裂”。
巴西前总统博索纳罗所在政党,形容暴力冲击政府机构事件是“巴西悲伤的一天”。图片来源: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报道截图
任总统期间,只有巴西联邦最高法院能对博索纳罗发起刑事调查,但随着卢拉2023年1月1日宣誓就职新一任巴西总统,博索纳罗失去了司法豁免权。眼下,他本人、心腹及两名儿子,面临散播虚假信息、攻击选举制度等指控。
宣誓就职时,卢拉不点名地批评了博索纳罗任内的做法,强调“犯错者将为其错误付出代价”。他认为,“这个国家为权利、主权和发展而建立的大厦,近年来遭到了系统性破坏”。
英国《卫报》等披露,在巴西总统任期结束前48小时,博索纳罗已秘密离境飞往美国佛罗里达州“避难”,也未出席卢拉的就职典礼。
更耐人寻味的是,即使有外媒发现自己侄子身处骚乱现场,但博索纳罗仍罕见发声,否认与骚乱间的关联。他表示,“我否认巴西现总统对我的指控,这没有证据”。
第三个信号:
美国表态耐人寻味
巴西形势突变后,各方纷纷表明立场。谴责暴力、支持巴西民选政府,是国际社会的共同选择。
资料图: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中新社记者 廖攀 摄
联合国
“巴西是一个伟大的民主国家”,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强调,巴西人民的意愿及民主机构“必须得到尊重”。
拉美和加勒比国家
墨西哥、哥伦比亚、智利、委内瑞拉政府等拉美和加勒比国家,纷纷批评骚乱的发生。
阿根廷总统费尔南德斯将巴西此次骚乱形容为“政变企图”,他还以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共同体(CELAC)、南方共同市场轮值主席国总统身份,呼吁各成员国共同对抗巴西的反民主进程。
欧洲
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博雷利、法国总统马克龙、西班牙首相桑切斯等欧洲国家和机构领导人,谴责暴力事件,表达对巴西民选政府和民主制度的支持。
美国
美国总统拜登谴责示威者强闯巴西国家权力机构的行为,认为对巴西民主和权力和平移交的攻击“令人发指”。拜登表示,巴西民主制度“得到我们的全力支持”。
资料图:美洲峰会期间,美国总统拜登会见时任巴西总统博索纳罗(左)。
美国国务卿布林肯称,美国“同卢拉总统一道呼吁立即停止这些行动”。
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梅嫩德斯则点名称:“我谴责博索纳罗无视民主原则,煽动对巴西政府大楼的无耻攻击”,“美国国会大厦遭暴力冲击发生至今两年,特朗普的遗产还在继续毒害北半球”。
不得不说,美国政治家们的表态,是整件事当中最耐人寻味的信号了。
一方面,美国民主党当政,为谴责对头共和党的特朗普,拜登政府公开表态要和美国曾千方百计想“除掉”的卢拉站到一起。
然而,美国似乎得了健忘症,是谁将拉美视为自家后院为所欲为?是谁在拉美诸国包括巴西煽动颜色革命和政变?美国的“同情与支持”,卢拉需要吗?
另一方面,美国是不是忘了博索纳罗在佛罗里达州“避难”?“巴西特朗普”的弃子命运,来得这么快?
资料图:巴西总统卢拉曾被认为与国企贪腐案有关,获刑9年半,图为2018年其前往警局时记者蜂拥采访。
事实上,工会领袖出身的卢拉此次当选总统十分不易,被巴西劳工党誉为“凤凰涅槃”。此前两任巴西总统期间,卢拉提振了巴西经济,帮助数百万巴西人摆脱了贫困,声望极高。
然而卸任后,卢拉被指贪腐入狱,在狱中度过580天后,定罪被撤销。随着他赢得历史性的第三个总统任期,人们期待这位获称“博索纳罗解毒剂”的老将,在经济和社会正义方面大展身手,再次团结这个国家。(完)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专家解读******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 专家: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 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则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 ● 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上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一旦发生侵权纠纷,被偷拍者可以追究网络平台的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近日,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相关报道多次冲上热搜榜。 1月12日,上海静安警方发布通报,11日4时许接报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经查,王某某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陈某某称未拍摄,双方发生争吵。王某某等人对陈某某进行殴打。经司法鉴定,陈某某综合评定为轻微伤。 随后,有媒体证实打人者为知名公众人物王某某。 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多位专家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中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遇到未经允许的拍摄行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而不是依靠暴力。 偷拍行为屡见不鲜 隐私权边界须界定 记者注意到,王某某打人事件曝光后,网上有不同的声音:有网友猜测,拍照的说不定是狗仔,狗仔盯着拍照很烦人,活该挨打;也有网友认为,王某某是公众人物,哪怕当时真被拍了,也应该有被拍的容忍度。 实际上,公众人物、艺人等因被拍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同样在1月12日,博主刘某某在其社交平台晒出了王姓知名艺人的视频,并发文“这回被他发现了,对不住了,下回我会藏好点”。后续两人发生纠纷,刘某某称自己险些被打。事情一出即登上热搜榜,引来网友热议。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公众人物、艺人的生活越发透明,一些粉丝也热衷于挖掘他们幕后的点滴生活。无论是在机场,还是在逛街吃饭,公众人物、艺人的周围总会时不时亮起闪光灯。甚至有粉丝潜入到公众人物、艺人居住的小区,偷拍其生活照,严重影响公众人物、艺人的正常生活。 那么,到底能不能“随手拍”公众人物、艺人?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边界是否与普通人不同呢?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随手拍’是否侵权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这种情况下的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非公共场合,则偷拍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的行为。 公众人物、艺人一旦发现自己被偷拍时,往往会采取行动制止粉丝、狗仔的拍摄行为,并要求其删除拍摄的照片。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分析说,从法律上讲,公众人物、艺人与普通人法律地位相同,同样有权禁止他人偷拍。但最终应以偷拍者用途判断,若偷拍之后纯粹用于个人欣赏或是在家庭、朋友小范围内传播,被偷拍人难以知晓,无须承担侵权责任;若是将照片公开或是用于商业目的,甚至用于不当场合且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段英子说,由于公众人物、艺人工作和生活的性质比较特殊,并且要考虑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等因素,学理观点和司法裁判观点通常都认为公众人物、艺人对自己的一些权利内容受到损害应该有一定的容忍度。至于“容忍度”的边界问题,需要考虑社会普遍公认的道德标准,即不能无底线地损害其基本的人格权。 如果被发现偷拍,公众人物、艺人该如何制止呢? 段英子说,偷拍、街拍纠纷一般都在现场发生,难以照本宣科地建议被侵权者向法院寻求救济,如果采取私力救济,双方也应当友好沟通,控制好“度”,避免纠纷升级。 街拍暗含法律风险 随意拍摄可能侵权 在生活中,不仅仅是明星大腕,人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当下街拍流行,“摄影师”只需拉近镜头,按下快门,一张人物特写的街拍就完成了。其中,很多照片并未经过被拍摄者的同意,其肖像就被定格在照片中,随后被上传到网上。 甚至有人假借街拍之名,行不法之实。去年1月,四川成都一男子在公共厕所对女性进行偷拍,被周围热心市民发现并当场制伏。经民警询问,该男子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最终被行政拘留5日。 冯晓青说,偷拍毫无疑问属于违法行为,无论是民法典中对隐私权的保护,还是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未经允许偷拍他人,甚至将偷拍获得的照片进行扩散,都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表现。我国刑法还规定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其中,窃照(即偷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论是街拍还是偷拍,如果是对人物肖像的拍摄,都会涉及被拍摄者的肖像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肖像作品权利人(就街拍的情形而言通常是指摄影者)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段英子说。 段英子进一步分析说,如果拍摄的内容或者拍摄手法比较特殊,例如拍摄他人在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的私密活动,拍摄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等,根据民法典规定,可能侵犯被拍摄者的隐私权。比较恶劣的行为,还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 “在未经被拍摄者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拍摄,更不能随意发布,因为偷拍行为通常侵犯了被拍摄者的生活安宁权以及肖像权。”赵占领说,如使用目的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拍摄了他人的肖像,但未把他人肖像作为画面主体进行展示,未暴露他人隐私的,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 未经允许传播照片 平台可被追究责任 在拍摄过程中,一些“摄影师”喜欢将人们最真实、最自然的状态记录下来,而要展现这种状态的前提,则需要被拍摄者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拍摄,由此产生了特有的街拍分支,但拍摄过程中也可能产生各种误会。 来自上海市徐汇区的摄影爱好者小曾回忆说,有一次拍摄一位小吃摊老板认真工作的样子,对方发现他在拍照后,急忙收拾摊位,头也不回地跑掉了,正在制作的食物也都被打翻在地。事后小曾找到这位摊主,表示自己只是觉得画面很美,就给拍了下来,而摊主则以为小曾是执法人员,要拍照留证扣留摊位,这才产生了误会。 “后来,我每次拍摄前,都会征求被拍摄者的同意。”小曾说。 江苏省无锡市居民小李向记者介绍了她的“遭遇”:去年4月,她在刷朋友圈时发现自己的照片成了别人的头像,并且连自己走路时的照片也被人发到了聊天交友网站中。这让她十分吃惊和气愤。 后来追根溯源才得知,小李和朋友去年3月份外出游玩时,朋友在小李不注意时拍摄了这组照片,事后将照片上传到个人社交平台,没想到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尽管朋友第一时间删除了这些照片,但这些照片还是在网络上流传开了。 冯晓青告诉记者,街拍照片需要区分是否将照片公开,未经公开的收藏、欣赏行为并不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从社会层面也不会对被拍摄者产生不良影响。而照片一经公开,则要根据传播范围、影响程度等确定侵权程度。 赵占领说,偷拍、街拍者发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的照片即便原本作为收藏之用,但如果被其他人二次传播,对被拍摄者造成不良影响的,偷拍、街拍者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发现被拍后,被拍摄者要求删除图片或者视频,就是在明确表达其不同意自己的肖像被公开或制作,是以私力救济的方式要求拍摄者停止侵害自身权益。拍摄者最好配合删除,否则权利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拍摄者承担民事责任。”段英子说。 那么,怎样的“随手拍”、街拍才是正确的拍摄方式呢? “有些拍摄者可能有一个认识误区,觉得在公共场合拍摄或者发布的时候不营利就可以了,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拍摄还是后续的使用、发布等行为,都需要得到被拍摄者的同意,否则就有可能侵犯其肖像权。”段英子说。 对于未经允许的偷拍、街拍照片在网络平台上广泛传播,平台又该采取何种措施? 冯晓青说,发布者肯定应当承担责任,平台与发布者之间有相关协议,但协议对第三方被偷拍者无约束力,且合同具有相对性,一旦发生侵权问题,平台不能推卸责任,被偷拍者可以追究平台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民法典较以前的民法通则而言,对肖像权等人格权已经作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如民法通则主要强调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民法典不再区分拍摄者的目的是否是营利,这是一种对民事主体的肖像权更为周到的保护。”段英子提醒说,拍摄也要依法而为。 漫画/高岳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